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就综合素质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
1.公示内容。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1 | 马小燕 | 女 | 6301022001****122X |
2 | 全姚雨贝 | 女 | 6323232001****0043 |
3 | 严静怡 | 女 | 6301052000****032X |
4 | 霍晓园 | 女 | 6301052001****0620 |
5 | 刘聪 | 女 | 6301032000****1221 |
6 | 耿永娇 | 女 | 6321242001****0047 |
7 | 许洪 | 男 | 1426012002****1312 |
二、综合素质测评2.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共3天。
1.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09:00。
2.地点:乐都区滨河北路10号乐都区融媒体中心(湟水大桥北侧原区人民医院四楼)。
3.测评对象: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4.测评方式:形象气质、播音音质、普通话标准程度、现场播报新闻、现场主持节目、上镜情况6部分,分值为100分,其中现场播报新闻限时5分钟,现场主持节目限时5分钟。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在2023年6月3日上午09:00前到达综合素质测评考点,未按时到场参加测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2.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3.综合素质测评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束签字确认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4.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放置指定地点。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综合素质测评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取消。
5.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乐都宣传”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71-6337153 0972-8622331
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
校园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