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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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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补充公告及总成绩、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按照《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因“全科医师”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原计划招录人数开考比例(原计划招录4人),为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按原计划人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虑各岗位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将“全科医师”岗位招聘人数由原来的4人调整为3人,“全科护理”岗位招聘人数由原来的5人调整为6人,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不变,原定总招聘人数9人不变。
二、总成绩公示
1.总成绩公示:见附件1;
2.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共3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08:30;
3.体检地点:西宁市回族医院;( 西宁市城东区南小街3号)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标准为260元;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在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5)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审
1.政审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3年12月13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中签字盖章。
4.若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进行政审时需要介绍信,请于2023年12月13日前往青海直聘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开具;
5.政审表于2023年12月13日17:00前交至青海直聘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至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原则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政审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生须知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公众号公告,后续事宜将在群内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尽快扫码进群,并保持电话畅通。

七、咨询电话
0971-6337153;
附件1: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成绩公示.pdf
附件2: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政治考察表.pdf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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