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工作人员(1)岗位考生放弃拟聘用资格,根据《2023年久治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医保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公示》中工作人员(1)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再次组织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久治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医保工作人员补录(二次)总成绩公示:
二、体检
1.体检对象:《2023年久治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医保工作人员补录(二次)总成绩公示》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08:30。
3.体检地点:富康体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商业城国太旺座)。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标准为360元。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在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5)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1.政审对象:《2023年久治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医保工作人员补录(二次)总成绩公示》中“是否进入体检、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3年10月28日-29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中签字盖章。
4.若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进行政审时需要介绍信,请于2023年10月28日(下午13:30-17:00)前往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开具;
5.政审表于2023年10月29日17:00前交至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7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至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久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久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