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青海省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7:30,凡未准时到达体检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地 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请前往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9号)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医院,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要求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理(男性540元、女性620元),现金、微信支付等均可。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要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着装要宽松。
5.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暂缓体检,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若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
(二)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生须知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公众号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71-6163058 0971-6163038
附件:青海省法院2023年定向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