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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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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3年海东市乐都区新闻宣传中心校园引才播音员岗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6日至2023612日,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示

序号

岗位名称

考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成绩

排名

备注

1

播音员

严静怡

6301052000****032X

88.06

1

 

2

播音员

 

1426012002****1312

86.88

2

二、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以上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614日上午0800

地点: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引胜路)

(三)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费用300元,由考生自理。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指定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三、其他事项

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乐都宣传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0971-6337153;0972-8622331;1829721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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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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